证券交易场所:场外交易市场
一 场外交易市场定义
1.场外交易市场:也称"柜台市场"或"店头市场",是分散在各个证券商柜台的市场,无集中交易场所和统一的交易制度。
2.场外交易市场和场内交易市场
A.早期:物理概念上的区分
B.后期:风险分层管理的差异,不同层次市场按照上市品种的风险大小,通过对上市或挂牌条件,信息披露制度,交易结算制度,证券产品设计以及投资者约束条件等做出差异化安排。
二 场外交易市场特征
1.分散的无形市场:没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场所
2.开放式的自营交易市场:按自营方式进行交易,对投资者资格没有过多的限制。
3.交易对象广法的市场:上市证券,非上市证券;股票,各类债券,开放式基金的受益凭证等。
4.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一对一交易方式,不存在公开的竞价机制;
5.管理比较宽松的市场:只对违法行为加以处理
三 场外交易市场功能
1.拓宽融资渠道,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低约束条件,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可能;
2.为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提供流通转让的场所。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较高。
3.提供风险分层的金融资产管理渠道
A.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B.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供给
C.风险管理工具
D.风险分层管理体系
四,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
1.银行间债券市场
成立于1997年6月6日,是面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赎回市场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特点:挂牌门槛低;挂牌时间短;挂牌成本低;动向增资额度小但效率高;撮合成交单交易制度方式,具有很强的实验色彩。
3.债券柜台交易
柜台记账式债权交易业务,银行通过营业网点(含电子银行系统)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并办理相关托管与结算等业务的行为。
特点:为个人投资者投资于公债二级市场提供更方便的条件;场外交易的覆盖面和价格形成机制不受限制;有利于商业银行低成本,大规模地买卖公债等;有利于促进市场之间的价格,收益率趋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