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起义
武昌起义
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革命政权。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这个政权中占有领导和主体的地位。
辛亥革命与君主制度结3.6中华民国的建立与临时约法,孙中山与南京定都南京,1912年1月5日 新政府中华民国,临时约法7章56条,,中国建设现代国家的基本理念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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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起义成功后全国各地掀起了革命高潮
但南北各地并没有一呼百应,无法统一,纷纷独立。
孙中山归国后经过一系列努力,建立南京临时政府,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革命政权,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这个真观众占有领导和主体的地位。
民国建立后
法治层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相当于宪法,以根本大法形式废除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认了资产结局共和国的政治制度,体现了民主精神和权力制衡原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带有革命性和民主性。
中华民国建立,临时约法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
2月7日成立临时约法(7章,56条),五权分立;
1、中华民国的建立
首都和政府所在地,未能引起同盟会的重视;
一呼百应的基础,是立宪派官僚的混入。
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革命政权。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这个政权中占有领导和主体的地位。
中国建设现代国家的基本理念与原则:
中国建设现代国家的基本理念与原则:
人民至高无上的观念;
领土主权的观念;
民族团结的观念.
辛亥革命与君主专制制度的终结
中华民国的建立
临时约法相当于宪法,以根本大法形式废除了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中华民国的建立-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
1912.3.8临时约法成立。3.11颁布,包含中国建设现代国家的基本理念与原则
1912年,孙中山,临时大总统,定都南京
宋教仁执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废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一.中华民国的建立
首都和政府所在地未能引起同盟会的重视;
一呼百应的基础,是立宪派官僚的混入。
西方各国对中国国内发生的革命运动——持中立立场
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革命政权。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这个政权中占有领导和主体的地位。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法治层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2年2月7日开始起草,由宋教仁执笔,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正式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完成了立法。
临时约法(七章,56条)
——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的最大成就
第一章是总纲;
第二章是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和法院行使统治权,以及民众权利。
“大纲”——“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约法”——按照民主自由的进步精神,规范了中国社会政治制度和人民应该享有的民主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中国建设现代国家的基本理念与原则:
人民至高无上的观念。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这是一切政治运行的基石和出发点。
领土主权的观念。“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
民族团结的观念。“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三权分立”——“五权分立”
临时约法相当于宪法,以根本大法形式废除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确认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制度,体现了民主精神和权利制衡原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带有革命性和民主性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出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日,南京,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告友邦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黄兴ni'cao
1.中华民国的建立
1912年2月7日,孙文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