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体系的概念
经济法的体系与调整对象直接关联
经济法体系的概念
经济法的体系与调整对象直接关联,对经济法体系的认知,折射出学界对经济法在总体上取得的共识的程度。
经济法体系:各类经济法法规形成的统一整体。不同类型的经济法法律规范构成不同 的部门法。
经济法法规分为两类
宏观调控法:财税,金融,计划
市场规制法:竞争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法
经济法概念:经济法是公法,是调整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节经济法的体系
一、经济法体系的概念:各类经济法法规形成的统一整体。不同类型的经济法律法规构成不同的部门法
二、经济法体系基本构成
宏观调控法分为:财税、金融、计划
市场规制法分为: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
宏观调控法分为:财税、金融、计划
市场规制法分为:竞争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
第三节经济法的体系
一。经济法体系的概念
经济法体系:各类经济法法规形成的统一整体,
二。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经济法主要调整宏观控制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分为两类:
宏观调控关系法律规范
市场规制关系法律规范
宏观调控法分为:财税,金融,计划
市场规制法分为:竞争法(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
第三节 经济法的体系
一 经济法体系的概念:各类经济法法规形成的统一整体。不同类型的经济法法律规范构成不同的部门法。
二 体系的基本构成
1.宏观调控法:财税 金融 计划
2.市场规制法:竞争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
3.监管类规范有宏观调控属性,也有市场规制属性
4.二者是交叉相融,"二元结构"特殊规范的fa z
经济法本体论的四个部分:
经济法概念、特征、地位和体系
它们是经济法理论的基础,其中经济法概念中的
调整对象更是关键,它是经济法理论展开的逻辑
起点。经济法调整的两大关系已经形成共识,即
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经济法以此为调
整对象,就具有不同于其他部门门]法的突出的经济
性和规制性特征,也因为经济法调整的这个对象
是其他法不调整或者不能有效调整的,所以决定
了经济法的独立地位。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决定了
经济法体系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宏观调控法和市
场规制法,同时每个部分又可以再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