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共5级
中央预算、地方预算
第二节 预算法和预算法体系
一 预算和预算法概述
1.预算:(国家预算),它是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估算。
2.国家预算在形式上体现为反应财政收支的特定表格,在实质上,它反映的是国家预算的编制,议定和执行等一系列活动,反映了政府活动等范围,方向和政策目标。
3.预算法:调制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等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预算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广义上的预算法,只在特定时期和环节有法律约束力。
5.国家每年通过具体的预算文件的变动,可以IDUI经济与社会运动进行宏观调控。
二 预算体系
(一)预算的横向结构
1.预算是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我国实行"全口径预算",即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2.根据预算法,可分为四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本预算。(后三者与第一种衔接)
A.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分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上缴收入
支出--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转移支付
B.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此类预算,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C.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此类预算应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D.社会保险基本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收支预算。此类预算应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二)预算的纵向结构
1.预算的纵向结构与国家政权结构相对应,是划分各级预算管理权限的前提条件,也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2.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我国预算分五级:(两大类,中央/地方 的预算)
A.中央预算;
B.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C.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D.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E.乡,民族乡,镇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