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联合限制竞争的主要表现:
1、显示转售价格
2、独家交易
三 横向联合限制竞争的主要表现
(一)固定价格
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等协同一致的方式确定,维持或者改变价格的行为。
固定价格的行为又称为价格协议,价格联盟等。
(二)划分市场
划分市场指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等协同一致的方式限定产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行为。
(三)联合限制
联合抵制,是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等协同一致的方式拒绝与特定交易相对人交易的行为。
采取统一行动,孤立抵制特定经营者,致使无人与其交易,迫使他接受不公平条件或者使其破产倒闭。联合方位置不得有不同意见和行动,即联合方中不存在竞争,就具有了控制权和决定权,联合绞杀特定交易人。
(四)不当技术联合
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排除或者限制竞争为目的,制定技术标准,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等。
四 纵向联合限制竞争的主要表现
(一)限制转售价格
在同一产业链中上一个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确定下一环节或者多个环节的经营者销售价格的行为,包括限制最低价格,最高价格和固定某一个价格。(限制最高价格一般不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二)独家交易
在同一产业链中上一环节经营者与下一环节经营者之间,利用其一方或双方各自的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协议约定对方或者双方在特定地区不与第三方发生与对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交易的行为。
(三)特许协议
经营者将其投入流通的产品和服务的商标,企业形象标识,经营方式,专用技术等整体或部分有偿的准许其他经营者在特定地区使用的协议。
串通招投标行为列为垄断行为。投标方的串通行为属于横向联合限制竞争;招标方和投标方串通则为纵向联合限制竞争。
三、横向联合限制竞争的主要表现
(一)固定价格
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等协同一致的方式确定、维持或者改变价格的行为。
固定价格的行为又称为价格协议、价格联盟。如统一上调出出厂价。
(二)划分市场
划分市场是指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等协同一致的方式限定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行为。
(三)联合抵制
联合抵制,是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等协同一致的方式拒绝与特定交易相对人交易的行为。
目的:使相对方处于没有选择的境地,然后被迫接受联合一方的条件。
表现:(1)联合拒绝向特定经营者供货;
(2)联合拒绝采购特定经营者的商品;
(3)联合限定特定经营者不得与其具有竞争关系的竞争者进行交易。
(四)不当技术联合
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排除或者限制竞争为目的,制定技术标准,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等。
表现:(1)限制购买、使用新技术、新工艺;(2)限制购买、租赁、使用新设备;(3)限制投资、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4)拒绝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5)拒绝采用新的技术标准。
四、纵向联合限制竞争者的主要表现
(一)限制转售价格
(二)独家交易
(三)特许协议
经营者将其投入流通的产品和服务的商标、企业形象标识、经营方式、专用技术等整体或部分有偿的准许其他经营者在特定地区使用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