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指调整国家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不正当竞争关系,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关系和反不正当竞争体制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体制关系:指各相关国家机关因反不正当竞争的权限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反不正当竞争权力分配关系。
不正当竞争进行为规制关系,指在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作为规制主体的市场规制部门和作为规制受体的竞争者之间以及竞争者相互间因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关法的关系
经济法由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规制法的部门法。
1.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垄断法的关系
2.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其他相关法的关系
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侵权行为
三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
1.专门立法模式-反不正当竞争法
2.合并立法模式--竞争法
3.综合立法模式--在其他法律中设专章,节或条款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
4.援引立法模式--用其他法律的相关条款规定规制
5.我国关于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广告,商标等的专门法律,法规,规章,都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可或缺的渊源。
四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体制与程序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