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计划
8070人加入学习
(40人评价)
《经济法学》MOOC
价格 免费
音频听课 手机端支持一键听课 (试一试)

1、经济法具有独立的地位(从部门法角度看经济法地位,从法域维度看经济法地位)

2、经济法在相邻关系上的地位

经济法与宪法

经济法与民商法

经济法与行政法

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展开全文]

津京沪法门的地位,从不犯角度看经济法,法律体系

[展开全文]

第二节 经济法的地位

一 经济法具有独立的地位

(一)从部门法角度看经济法地位

独立部门: 独立调整对象-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

(二)从法域维度看经济法的地位

公法/私法/社会法(第三法域)-平行法

二 经济法在相邻关系上的地位

(一)经济法与宪法

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宪法上分权的法,是权利制约的法,经济法的各类制度,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二)经济法与民商法

 民商法--私法

 经济法--公法

(三)经济法与行政法

1.调整对象不同。

  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监督的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是行政主体针对特定主体行使的管理监督权;

  经济法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它们是在国家行使经济和社会职能过程中从宏观整体出发对市场主体所进行的规范关系

2.宗旨,手段不同。

  行政法解决行政领域的问题--特别是政府失灵的问题,因而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

  经济法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市场失灵的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

(四)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1.联系:都属于现代法,具有突出的社会性;

2.区别:

经济法--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问题;与经济政策联系紧密;

社会法--解决社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问题;与社会政策联系紧密。

3.互补性。

 

[展开全文]

第二节经济法的地位

一。经济学具有独立的地位

(一)从部门法角度看经济法地位

是否独立的问题——独立调整对象(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被学界公认是独立部门

法律体系中日益重要的一个系统

(二)从法域维度看经济法的地位

公法。私法: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经济法,劳动法,环保法);社会本位 社会公益 社会责任理念和观念

社会法是与公法。私法平行还是高于公法。私法

经济法属于社会法还是与社会法平行的法

经济法属于社会法还是公法还存在争议,但是都不可以否认其独立的法律地位

二。经济法在相邻关系上的地位

相邻关系,揭示的是经济法的外部关系。只有在法律体系中具有独立地位的部门法,才存在外部关系

在外部关系中,经济法与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的关系,需要我们重点探讨

(一)经济法与宪法

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宪法是分权的法,是权利制约的法,经济法的各类制度,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二)经济法与民商法

民商法——私法

经济法——公法

(三)经济法与行政法

第一调整对象不同

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

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

第二宗旨手段不同

行政法主要解决行政领域的问题特别是政府失灵的问题,因而要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

经济法则主要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市场失灵的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

(四)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两个属于现代法

调整对象跟解决问题不同

经济法侧重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问题;

社会法更侧重解决社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问题,只不过这些社会问题与经济问题直间相关。经济法和社会法虽然都有一定的政策性,但经济法与经济政策联系更密切,因而经济性的特征更突出;社会法与社会政策的联系更密切,因而社会性更突出。社会性不能成为经济法的基本特征

 

 

 

[展开全文]

第二节:经济法的地位

一、经济法具有独立的地位

(一)从部门法角度看经济地位

独立的问题--独立调整对象(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学界供热独立部门

(二)从法律维度看经济法地位

公法、私法;社会法(第三法域)——经济法、劳动法、环保法

二、经济法在相邻关系上的地位

(一)经济法与宪法

根本法与普通法。宪法是总纳分权法,是权利制约法;经济法的各类制度,是宪法的具体化。

(二)经济法(公法)与民商法(私法)

(三)经济法与行政法

调整对象不同

宗旨、手段不同

(四)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展开全文]

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具有独立的地位

(一)从部分法角度看经济法地位

是否独立的问题——独立调整对象(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被学界公认是独立部门、

(二)经济法在相邻关系上的地位

相邻关系,揭示的是经济法的外部关系。只有在法律提示中具有独立地位的部门法,才存在外部关系

在外部关系中,经济法与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宪法——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商法——民商法是私法,经济法是公法

(三)经济法与行政法

不同

1、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2、宗旨,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解决行政领域的问题,特别是政府失灵的问题,因而要规范和控制行政权,要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经济法主要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市场失灵的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

(四)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都属于现代法,都具有突出的社会性,无论是基本理念还是制度构建,无论是产生的经济基础还是社会基础,两个部门法都存在着较多的一致性,从而体现出密切的联系。

 

 

[展开全文]

经济法具有独立的地位

经济法与行政法在相邻关系上的地位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