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从经济学上说,参与市场运行的主体分为国家、企业和个人,他们通过市场.来连接。
经济法主体也是由调整对象来决定的。根据调整对象的二元划分,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主体和市场规制主体两类。宏观调控主体:调控主体
和受控主体;市场规制主体: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需要强调的是,不能把调制主体完全等同于行政机关或者行政部门,因为调制主体不限于行政性调制主体,同时,政府的角色也是多元的,它不仅限于
行政职能,越来越多承担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因此政府部门执行的法不限于行政法还有经济法和社会法。反过来,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是调制机关,因为有许多机关并不承担国家宏观调控或市场规制职能。调制受体即依法接受调制的主体,包括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居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