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计划
8072人加入学习
(40人评价)
《经济法学》MOOC
价格 免费
音频听课 手机端支持一键听课 (试一试)

宏观调控权:有关国家机关为了确保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的目标
而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社会机构及运行的调节和控制。
宏观调控权的配置:纵向、横向
宏观调控权的立法:最高立法机关
宏观调控综合协调法律制度:提供不同经济调控部门]之间的政策、措施协调的程序和方式,形成稳定的协调机制,避免宏观调控部门]各自为政,提高效率;形成一-定制约和监督,避免宏观经济政策彼此之间的相互冲突和抵消。
经济法制理念:建立宏观调控综合协调法律制度, 这样保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防止部门间权力滥用,最大限度实现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

[展开全文]

宏观调控法概述

宏观调控法的原则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

调控权及其配制

宏观调控综合协调法律制度

[展开全文]

三 国外宏观调控综合协调法律制度的立法实践

   制定 宏观调控法 很有必要

四 建立我国的宏观调控综合协调法律制度

(一)设立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委员会,明确其议事规则及权限

(二)建立宏观调控的综合协调机制

 

[展开全文]

宏观调控的调整方法:

业务范围分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调控方法;

对经济行为影响方式:利益诱导法、计划指导法、强行控制法;

公法采用的方法:一般禁止式、积极义务式、有条件的一般许可式。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