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60课时 计划法概述
1.计划法的概念:是确认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机关、社会经济主体和其他单位在计划管理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并调整它们之间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计划法的特征:① 具体实体法和程序法双重属性②具有显著的政策性
3.计划法的基本原则之外的原则:①遵循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原则②综合、平等和协调原则③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原则④坚持规划先导原则
4.计划法的作用:①计划法规政府的计划行为,防止和克服计划过程中的政府失灵现象。②通过对计划主体权限的设定,限制政府在计划过程中的成本扩张倾向。③通过计划程序的法定化,制约政府内部的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