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诉诸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活动
1)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指由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和权限。
2)人民法院受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
3)行政诉讼程序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其中一审程序主要包括:起诉和受理,审批和裁判,执行等程序。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和权限。
第一,关于行政处罚的争议
第二,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争议;
第三,关于侵犯经营自主权的争议
第四,关于申请许可证,执照的争议
第五,关于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争议
第六,关于抚恤金的争议
第七,关于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争议
第八,关于侵犯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争议
第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争议。
人民法院受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有7个方面:
第一,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第二,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
第三,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要求其履行义务
第四,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扣押或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第五,认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侵犯其财产权的
第六,申请公司行政管理机关履行保护财产的法定职责,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第七,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