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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MO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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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关系。物权法的发展趋势。中国物权的制定及体系。优先适用总则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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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性质: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

物权的标的物原则上限于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

特定物所有权不得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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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效力之意义;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强制性作用力和保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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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何理解“物权类型”?
●一、物权在学理上的分类
●(一)所有权与定限物权
●所有权,对所有物全面支配的权利。定限物权,在所有权之外仅可在一定范围内对物进行支配的权利。
●定限物权限制所有权,效力优先于所有权。

●(二)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
●动产物权: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动产抵押权留置权
●不动产物权: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不动产抵押权典权
●权利物权:权利质权权利抵押权(三)主物权从物权
·从物权主要是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

●(五)登记物权和非登记物权·以是否登记作为物权生效的要件。不动产动产
●(六)有期限物权无期限物权(七)本物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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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包含了无因性理论,物权行为理论的主要内容区分的物权的变动和债权的变动是两个法律事实,即物权行为独立形式主义原则物权的变动必须依据客观能够认定的方式加以确定的原则即公示主义原则,抽象性原则变动不受原因行为效力制约的原则,无因性原则

区分原则 物权的变动和债权的变动是两个法律事实,即物权行为独立(物权的变动跟债权的变动是不一样的)形式主义原则 物权的变动必须依据客观能够认定的方式加以确定的原则 即公是

德国民法典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并形成事实上的通说

交付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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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请求权物上的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以物权为基础的独立请求权我国民法典未规定物权请求权仅规定物权的保护只有关于债权与物权的保护、以及区别物的请求权包括:物之返还请求权-无权占有,妨害排除、消除危险请求权-妨害或可能妨害,修理、重做、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请求权-毁损。比如当你购买物品有问题可以有权更换。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权利人损害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比如侵权人主观是否有过错相比于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有如下特点不以相对人过错为构成要件不以物权人遭受财产损失为要件一般不使用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物权的请求权是指物受到支配,侵求权是指受害人受到危害,两者可以受到责任聚合

诉讼时效是否适用,除所有权都时效(时效是指时间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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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碍或者有被妨碍之虞时,物权人为恢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得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力,关于物权请求权的性质,通说认为,物权请求权以物权为基础的独立请求权,民法典未规定“物权请求权,仅规定“物权的保护”物权请求权包括

1物质返还请求权-物权占有

2妨害排除、消除危险请求权-妨害或可能妨害

3、修理、重做、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请求权-毁损

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权力人损害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物权请求权具有以下特点物权请求权是不可分离的相比于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有如以下点不以相对人过错为构成要件不以物权人遭受财产损失要件一般不使用诉讼时下列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的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与相关制度的关系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目的不同前者目的在于排除对标的物的支配所存在的种种妨害,后者以债之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主要的是给付请求权构成要件不同前者的产生只要受害人只要证明侵害或妨害的存在即可提出请求而后者通常相对人主观上用过错为要件与侵害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责任聚合在物权受到亲还是即可发生物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聚合受害人除可行使物权请求权外,还可以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列入所有人的房屋被他人物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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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强制性作用力与保障力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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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分类:主物与从物

主物:是指两种以上的互相配合、按一定的经济目的的组合在一起时,不许依赖他物而能独立存在并起主要作用的物

从物:是指配合主物的使用而起辅助作用,非主物的成分且同属一人的物。通常具备一下条件经常辅助主物的使用,有一定的场所,空间的结合关系,从而非主物的构成成分。即从物是独立的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从物一般随主物而转移

民法典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个物之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即一物一主。

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内容想冲突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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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先付不动产上,不动产取得动产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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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分类:有体物?无体物?

有体物:是具有客体存在并且可以凭借人的感官而触觉的物,如土地房屋,牛,马等

无体物:是指没有实体,而仅有法律所拟制的物{即权力}如地役权、用益权等

法国民法典规定实物权力都属于物

物的分类:动产与不动产

我国采分别主义模式(分别所有)民法典:私人对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

特殊动产有货币,有价证券,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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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性质

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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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性质:

一、物权是权力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力

二、物权的起源与罗马法,日尔曼法的物权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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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的作用,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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