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基本运算:
定义:设A,B为任意两个集合,由属于A或B或同时属于二者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A为B的并集,记为AB
定义:设A,B为任意两个集合,由A,B所共有的全部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A与B的交集,记为AB
定义3:设A,B为任意两个集合,由属于A但不属于集合B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A与B的差集,记为A-B,又称为相对补
集合的基本运算:
定义:设A,B为任意两个集合,由属于A或B或同时属于二者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A为B的并集,记为AB
定义:设A,B为任意两个集合,由A,B所共有的全部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A与B的交集,记为AB
定义3:设A,B为任意两个集合,由属于A但不属于集合B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A与B的差集,记为A-B,又称为相对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