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民事权利的保障书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的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典:民事权利的保障书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的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宪法保证公民的政治权利。
民法保证公民的民事权利。
1804年世界第一部成文的民法法典(法国-拿破仑)
什么是民法?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人身关系-人格、身份关系
财产关系
民法私法理念
1.强调保障人权---强调保护私权、人格尊严、财产权平等。
2.民法以创设和保障私权为己任,即私权不可侵犯。
3.任何私权均受法律平等保护,非依法律程序不得剥夺和限制。
4.重视私法自治---尊重主体意愿、强调诚实信用、强调合同效力。
民法基本理解:对自己的民事权利可以享有充分行使支配占有。任何的公权力不能随意干涉任何人,任何机构不能干涉自己的民法权,一手拿宪法,一手拿民法,关乎每一个民事主体从生到死,1804年第一部成文的‘民法典’-《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出生到死都离不开离不开民法,民法是民事权利的保障书,所谓的义务国家通过一定的强制手段要求你必须做什么,禁止你做什么,或者你应当做什么。
民法的含义、特性:民法典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事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的fa
民法的含义: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调整对象
含义;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以财产为媒介产生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
财产主要类型;物质和非物质财产
物质;人为所支配的各种物质性的东西界定
非物质;人民赖以获得或者付出物质财富的非物质事物,如智力成果,债权,债务
事前:1、确定
2、为当事人的行为提供法律模式
事后:1、修补
2、保障
3、惩罚
1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特征:
A 概念:
B
意思自治不受法律任意性规范约束
民法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所有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民法: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民事普通法和民事特别法的总和。包括民法和商法。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
侠义的民法:仅指调整特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不包括属于商法内容的法律、法规。只包括民法,不包括商法,实行民商分立的立法体例。
总论
一、民法概述
1、民法概念
1.民法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
2. 民法在法律体系中仅次于宪法;
3.民法是学习法学理论的重要基础;
2、民法的调整对象
3、民法的性质
4、民法与想跟法律部门的区别
5、民法的法律渊源
6、民法的适用范围
二、民法总论体例
三、课程教科书
四、专题教科书
判例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
法律关系制度:
主体: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
客体:物(动产、不动产)
内容:权利义务体系
民法分为: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
形式民法与实质民法,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习惯民法与成文民法,大绿法系民法和英美法系民法
法人设立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设立原则:关键词
自有、特许、核准、准则、强制,我们大多数是自有和核准条件下设立
自然法人,与企业法人区别在于自然法人享有的年龄、亲属、性别权利不具有,企业法人名誉权、名称权不以肉体为前提的民事权利可以享有.
无名民事行为能力者: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
2.或者完全不能辨识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除纯获利除外,例如奖励、赠与等)
社会关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民法即市民法。
市民社会的法律表现
事前一一行为模式
事后一一同质救济
代理人基于复任权选定复dai ki r
身份权的概念和特征:
身份权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