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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MO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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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人身权关系 和财产权关系 

1.人身权关系 人格权,身份权

2.财产权关系 ,物机,债权,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有一部分是人身权的内容,著作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3.继承权,以身从权为基础而发生的财产权,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综合

 

人身权关系 的主机通常不能转让自己的权利,而财产权关系 的主体通常可以转让自己的权利

二,绝对权的关系 和相对权的关系 

1.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权利主体为特点的人,义务主体为不特定的其它人,故称为绝对权

2.身份权债权继承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皆为特定的人,故称为相对权,相对于义务主体的权利,,民事法律关系 为相对关系 

区分:绝对权关系 中有的义务主体,铀有不作为的义务,而相对关系中的义务主体通常负有作为的义务.

三.单一民事法律关系 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1.人格权,特权,知识产权,一方享有权利,他方负有义务

2.由于两个单一的民事法律关系 合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就是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 .

俩权,身份权,继承权,当事人互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结构

一.)静态结构

二.)动态结构

1.法律关系的变动 

2.法律关系的变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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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分类和结构

人身权关系和财产权关系   

人身权主要是精神上的赔偿

不细分)继承权    物权      知识产权      债权      财产权(继承权 有定的身份关系)

绝对权关系和相对权关系

1人格权,物权  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为特定的人。义务主体为不特定的其他人。是绝对权。

2身份权,债权   继承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皆为特定的人,是相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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