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人身权关系 和财产权关系
1.人身权关系 人格权,身份权
2.财产权关系 ,物机,债权,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有一部分是人身权的内容,著作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3.继承权,以身从权为基础而发生的财产权,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综合
人身权关系 的主机通常不能转让自己的权利,而财产权关系 的主体通常可以转让自己的权利
二,绝对权的关系 和相对权的关系
1.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权利主体为特点的人,义务主体为不特定的其它人,故称为绝对权
2.身份权债权继承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皆为特定的人,故称为相对权,相对于义务主体的权利,,民事法律关系 为相对关系
区分:绝对权关系 中有的义务主体,铀有不作为的义务,而相对关系中的义务主体通常负有作为的义务.
三.单一民事法律关系 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1.人格权,特权,知识产权,一方享有权利,他方负有义务
2.由于两个单一的民事法律关系 合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就是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 .
俩权,身份权,继承权,当事人互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结构
一.)静态结构
二.)动态结构
1.法律关系的变动
2.法律关系的变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