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包括对农业,手工业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第一:采取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方针,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 第二: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 第三:遵循自愿互利 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以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第四: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农业改造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也就是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 第一阶段主要是互助组,互助组主要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土地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属农民个人所有,但在生产方面互帮互助,因而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第二阶段初级社,主要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集体劳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红相结合,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第三阶段高级社,废除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私有,完全根据社员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实行分配,具有完全社会主义性质。 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和政府采取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在方法步骤上,从供销合作社入手,逐步发展到走生产合作的道路上。 具体来说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的三个步骤。也就是手工业供销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及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手工业供销小组: 不该变个体手工业者生产资料私有制,只是在原料供给和产品销售环节将他们组织起来,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第二阶段:手工业供销合作: 由供销小组合并形成,生产资料部分公有,合作社对各户生产有一定干预,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第三阶段: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 生产资料全部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入社人员参加集体劳动,按劳分配,属于完全的社会主义集体化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