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源泉扣缴税款和自行申报纳税两种纳税方法。
一 源泉扣缴
(一)扣缴义务人
(二)应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
(三)扣缴义务的法定义务
应纳税所得额=(支付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法律责任
(五)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
税务机关应根据扣缴义务的20%
二 自行申报纳税
(一)申报纳税的所得项目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纳税地点
一般为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
(三)申报纳税期限
1.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款,按月计证,纳税人在次月15日缴纳。
2.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
3.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收入30日内
(四)申报纳税方式
1.由本人直接申报纳税
2.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纳税
3.采用邮递方式(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