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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源泉扣缴税款和自行申报纳税两种纳税方法。

一 源泉扣缴

(一)扣缴义务人

(二)应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

(三)扣缴义务的法定义务

    应纳税所得额=(支付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法律责任

(五)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

 税务机关应根据扣缴义务的20%

二 自行申报纳税

(一)申报纳税的所得项目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纳税地点

 一般为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

(三)申报纳税期限

1.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款,按月计证,纳税人在次月15日缴纳。

2.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

3.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收入30日内

(四)申报纳税方式

1.由本人直接申报纳税

2.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纳税

3.采用邮递方式(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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